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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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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风险应对
【知识点】针对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针对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一、进一步审计程序概念
(一)进一步审计程序的含义
1.进一步审计程序针对谁?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2.进一步审计程序比谁进一步?建立在风险评估程序的基础上;
3.进一步审计程序重点何在?在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中,性质最为重要。
(二)设计进一步程序的考虑因素
1.风险的重要性,即风险造成的后果的严重程度。
2.重大错报发生的可能性。
3.涉及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的特征。
4.采用的特定控制的性质(人工控制还是自动化控制)。
5.是否拟获取审计证据,以确定内部控制在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重
大错报方面的有效性。
二、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
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是指进一步程序的目的、作用与类型。
(一)目的与作用
进一步审计程序按实施目的分为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
1.控制测试通常更能有效应对完整性认定的风险;
2.实质性程序通常适用于发生、存在、计价认定;
3.如拟在控制运行有效的基础上设计实质性程序,就先实施控制测试;如认为即使不存在控制,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仍较低,那么仅实施实质性程序就可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二)类型与认定
进一步审计程序的类型包括检查、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和分析程序。
1.判断销售交易发生认定的重大错报风险时,除检查协议外,还可能需要函证协议条款的完整性。
2.函证可以为应收账款在某一时点的存在认定提供审计证据,但通常不能为应收账款的计价认定提供证据。
3.对应收账款的计价认定,通常需要检查应收账款账龄和期后收款情况、了解欠款客户的信用情况等。
三、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时间
(一)时间的含义
1.实施程序要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期间或时点[生成证据的时间]。
2.何时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获取证据的时间/实施程序的时间/期中还是期末];
例如,2019年2月10日函证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余额。前者是实施函证程序的时间,后者就是应收账款适用的时点。
通常,证据产生的时间决定了程序实施的时间:
(1)期末账户余额只能在接近期末或期末后实施程序;
(2)期间的交易、事项既可以选择在发生时获取证据,也可以选择在期末或期后实施审计,但须权衡利弊。
(二)时间的选择
时间的选择,主要是在期中与期末之间权衡。
期末实施程序属于常态。期中实施程序既有好处,也有局限性。好处:早计划、早发现、早解决。
局限性:
1.可能难以获取期中以前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剩余期间还会发生重大交易或事项,影响证据有效性;
3.管理层可能在期末调整甚至篡改期中以前的记录。
通常,当重大错报风险较高时,应考虑在期末或接近期末实施实质性程序;如期中实施了进一步程序,还应当针对剩余期间获取审计证据。
(三)时间的考虑因素
1.控制环境[列在首位。涉及到期中证据有效性能否延伸到期末]
2.何时能得到相关信息[实施程序时间在获得信息之后]
3.错报风险的性质。例如,被审计单位可能在期末以后伪造销售合同以虚增收入,注册会计师可考虑在期末获取所有销售合同及相关资料。
4.审计证据适用的期间或时点。例如,对存货期末余额,不能在期中实施监盘程序。
5.审计程序的性质。例如,观察可能只适用证实内部控制在特定时点的执行情况,难以证实在一段时间的执行状况。
四、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范围
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范围是指实施程序的数量[次数],与审计证据的数量密切相关。但只有当审计程序的性质与风险相关时,扩大程序的范围才是有效的。
1.确定范围的一般考虑因素:重要性水平[反向],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同向],计划的保证程度[同向]。
2.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极端]情形:可以对电子化的交易和账户文档进行更广泛[甚至100%]的测试。
3.使用审计抽样的[极端]情形:恰当的抽样方法通常可以得出有效结论。但样本过小,抽样方法不当,或对例外的追踪不当,都可能导致抽样风险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