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许多小伙伴想了解关于执业药师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的相关内容,今天乐考网就为大家分享以下内容: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的相关问题的解答。
一、对全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执业药师诚信记录,对执业活动进行信用管理。
二、提高执业药师学历准入门槛,将最低学历要求从中专调整为大专,并适当提高相关专业考生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的工作年限。
三、加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与药学专业中级职称挂钩有效衔接的可操作性。
四、针对执业药师在职不在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挂靠行为等监管难题,明确对执业药师及执业单位的惩处措施,对有不良信息记录的执业药师在申报注册时受限。
五、将考试周期由两年调整为四年,适当延长考试周期。
六、明确港澳台居民在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注册、继续教育、执业等活动时,与内地(大陆)居民无差别待遇。
《制度规定》对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具体有哪些要求
为提升执业药师队伍素质,加强队伍专业性,突出岗位实践要求,本次修订将执业药师学历准入门槛从中专调整为大专,并适当提高相关专业考生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的工作年限。
《制度规定》明确,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以上就是本次乐考网和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了,更多有关执业药师相关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乐考网!